;那是他的事。
那你呢?你喜欢阿辞吗?
不喜欢。
红豆简明扼要的回答。
林予墨眼里顿时多了一丝光亮,但他的性格我知道,他喜欢一个人,是绝不会轻易放手的。
林小姐,我结婚了。
红豆很讨厌一遍一遍强调自己已婚这件事。
但她又不得不一遍一遍的重复。
看着红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林予墨毫不客气的说,你先生的存在对阿辞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南小姐,说句不好听的,都说有情饮水饱,但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人能一年四季光喝水就能活的?
林小姐不必担忧,一天买几个馒头的钱我还是能挣到的。
红豆自嘲。
林予墨直视着她的双眼:
南小姐,馒头就水,瘦成干鬼,有时候人还是要吃点有营养的东西,不然瘦骨嶙峋的,不仅影响美观,还对身心有害。
单纯听她这话的意思,感觉像是时宴辞请来的说客。
红豆直接提出自己的疑惑,林小姐,我不太明白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听你的语气,仿佛是在劝我放弃眼下的婚姻,去投奔一个能给我山珍海味吃的男人。
我就是这个意思。
林予墨点头:
我站在女性角度,想请南小姐仔细为自己的未来思虑周全,阿辞他无论是身材样貌还是身份地位以及他的财富,都是拔尖到无可挑一的,再加上他很喜欢你,哪怕他只会爱你三五年,也足够南小姐躺赢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