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薄莉顺手拿起一条印花裙子,换在身上。
她的头发很短,还没到耳朵,但换上裙子后并不显得违和,反而显出几分利落的野性。
戴上粗呢女帽,在下巴绑上系带,薄莉觉得就算自己现在走出去,也不会有人发现,她是住在这里的“克莱蒙先生”。
这个时代,不是没有女性公开穿男装,但都是在剧院或马戏团表演的艺人,上不了台面。
真正的淑女是不会穿裤子的。
对她们来说,裤子仅存在于裙底之下,是绝对的隐私与禁忌。
穿裤子,就好比当众裸露大腿,只有跳康康舞的女郎才会把自己衬裤露出来。
观众爱看男装丽人的表演,也是因为如此。
台上的女性,自以为衣冠整齐,成为了女性化的绅士。
实际上,在台下观众的眼里,她早已是不着寸缕。
可惜埃里克不在这里,不然她真的很想试探一下他对女装的态度。
在此之前,他只知道她是女孩,并没有看过她穿女装的样子。
也许,她的吻对他的作用微乎其微,就是因为她没有换上女装?
薄莉恨自己看完《歌剧魅影》的小说后,没有把这本书缓存下来,而是顺手删掉了。
不然这时,她可以拿个笔记本,一边看一边整理原著的细节,最好顺手写个攻略出来,以防某天记岔了某个细节,不幸死在埃里克的手上。
不对。
谁说没有原著,就不能写攻略呢?
薄莉不知道自己要在这里待多久。现在,她还记得原著的细节,但是一年、两年、五年……十年后呢?
谁知道那时候她还能不能记住?
想到这里,她立即拉开客房书桌的抽屉,翻到一个空白笔记本,用钢笔写了起来。
她不担心埃里克能看懂——他再聪明,会的语言再多,也不可能看懂简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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