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擅闯民宅,顶多是——见义勇为。
对,就是见义勇为。
好吧,他确实想不出来合适的理由。
大致扫了一下客厅的区域,没有人影,就在沈安放松警惕的前一秒,一股奇怪的陌生味道蔓延而上。
不是傅瑾身上的味道。
沈安之前有闻到过傅瑾携带的气息,他确定以及肯定不是现在所闻到的这一种。
这味道不对劲,忽而屏住呼吸,沈安循着味道的中心走到了一扇门前。
味道来自插在门外还未全部燃烧的一炷香上,沈安分不清那炷香的品种,只能分辨出不是啥好东西。
不管三七二十一,沈安伸手就要把那没有燃完的香薅出来。
奈何这个动作有人比他更快,快到沈安只来得及知道那人的目标。
那人没有脚步声,不对,应该是在沈安进入这片区域后就没再移动过脚步。
趁着沈安被那一炷香吸引的片刻,骤然发力夺了过去!
白天,因为要去傅家见人,携带枪支违背礼数,沈安只好把枪都锁在了车子后备箱的盒子里。
在从外面赶过来之前,可能是怕傅瑾死了,沈安根本没有来得及把枪从后备箱里解救出来。
也就是说,他现在身上根本没有携带任何杀伤力强的雾气。而对方——消音枪打出的第一秒,沈安尚且能凭借这具身体的‘肌肉记忆’躲过去,然而,当感受不到枪口对准的方向,他抓瞎了。
沈安记起来,在很久之前原主的眼睛好像受过伤,在天黑的时候视物总是很勉强。
有钱人家的孩子所经历过的绑架次数一只手指都数不过来,在某一次,原主虽然逃了出来,但也因为看到了绑架那人的脸从而眼睛留下了一些毛病。
再好的医院和治疗器械终究是不能恢复原样,只能减弱其中所带来的影响。
其实能看到清晰的人像,原主就已经很庆幸了。
大概他也从未想象到,有一天会在深夜和人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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