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而除了这些百姓的供词外,当夜巡防县城的衙役也有发现。”
“他们在发现布商宅邸起火后,就迅速赶了过去,当他们靠近布商宅邸时,他们发现了三道身影从布商宅邸跑出,只是当时距离太远,衙役没有追上这三人,等衙役全城搜寻时,却已经找不到这三人了。”
“所以……”
孙伏伽看向林枫,道:“有附近百姓的证词,有衙役的证词,当地官府这才断定杀人者,就是那一家三口的。”
林枫明白孙伏伽的意思,可他仍是蹙眉道:“仍旧少了关键性的能够彻底定罪的证据,证据还是不够充分……毕竟,附近的百姓不会一直盯着街道,他们的视线总有不在街道上的时候。”
“而衙役们也说了,他们看到的是三道身影,可他们并未看清楚那三人的具体长相。”
“所以,此案仍有疏漏。”
孙伏伽想了想,旋即点头:“你说的也对……不过当年的情况是天下仍旧混乱,朝廷的主要注意力都放在对外征战和消弭内乱上,刑狱方面远没有现在这般重视,所以用当年的眼光来看,其实那已经算证据够充足的了。”
林枫明白孙伏伽的意思,不同时期,不同国情,很多事是不能用同样的标准看待的。
他说道:“还有另一件事……那就是这一家三口的下落。”
他看向孙伏伽,道:“当时刑部也帮忙全大唐通缉了,可都过去这么久了,仍是没有这三人的丝毫线索……他们去哪了?本官感觉,他们就好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一家三口,两男一女,他们的特征很明显,而且当时还有他们的画像……并且当时大唐内部也有些混乱,各州各县都凭身份‘过所’才能通行,他们是怎么逃走的?怎么就能逃离郑县?怎么就能全国通缉都找不到?”
“过所”就和唐僧西行的通关文牒,以及路引一样,是必要的通行证件,在南北朝到隋唐时期,这类通行证被称为过所。
在古代,没有过所这类的文牒,根本寸步难行,别说远行了,连相邻的县城都到不了。
普通百姓办事,可以向官府申请过所,得到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