挲着信封,缓缓自语道:“这不是给熟人的信件,上面也没有留下写信之人的任何信息,写信之人分明不希望有人通过信件找到他,既如此,何必要费心思将蜡油都处理的如此整齐完美?这与给瞎子抛媚眼有何区别?衙役们可不会因为蜡油滴的好夸赞写信之人,再说也不知道该夸谁。”
“而且一般人写信,往往是随便滴下蜡油将信封粘上便可,根本不会还要将蜡油处理的如此整齐……所以,写信之人为何会对一封匿名的举报信在时间不算多的情况下,将蜡油弄得如此整齐?”
林枫视线看着那蜡油,沉吟些许后,心中有所推测。
他最擅长从细节窥探全貌,而细节也往往是一个人性格特点的映照。
“应是本能……”
写信之人没有任何的必要和理由,要将蜡油精心处理,所以写信之人会这样做,那就只有一个理由——本能,亦或者说浸入骨子里的习惯。
而什么样的人,会如此的追求完美和讲究呢?
“要么和魏征一样,是强迫症。”
“要么……是对细节要求极其严格的人,可能是出身在家风严格的世家大族,可能是出身在家世渊博的书香门第,这样的人因家教因素,更容易将严格化为习惯与本能。”
林枫一边猜测,一边将信纸从中取出。
打开信纸,便见里面只有一句十分简单的内容。
“韩墨藏身于有福客栈之中,速去。”
没有落款,没有多余的墨迹,连多一个墨点都没有。
足以看出写信之人的干净利落。
不过区别于内容的干净利落,这个字……就显得有些潦草了。
并非草书那种潦草,而是字迹真的不咋地。
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照猫画虎写上的一样,每个字上的横竖撇那,大小用笔都不同,要说是小孩子刚学字时模仿写出来的,林枫都能信。
不过这明显不是小孩子写的,因为字迹力透纸背,小孩子没有这种力量。
“这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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