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审判长手里的锤子轻轻敲下的声音,张卫国案的庭审也就正式开始了。
先是警方那边提供了现场的证据,蒋硕在开口之前,深深的看了张卫国一眼,随后将那些证据一一的进行了驳诉。
“我的当事人主观上并没有杀人动机,他也无法预料到将人打晕后会发生火灾和爆炸,且我的当事人有自首和主动救人的情节……”
在整个案件调查的过程当中,警察也发现了张卫国的辩诉律师是蒋硕,且两个人的家属都是当年那起诈骗案的受害者,这似乎太过于巧合了一些。
但张卫国给的理由也让警方没有办法反驳,“因为当年的案子,我和蒋律师认识了,这么长时间下来早已经处成了朋友,与其去找一个陌生的律师给我打官司,自然是蒋律师这个朋友更值得我的信任。”
警方查案需要避嫌避亲,可却从来没有过律师也要避着的这个规矩。
当年的诈骗案没有破,就找不出来张卫国杀死祝成功的动机,即使蒋硕怀疑祝成功很有可能和当年的诈骗案有关,但没有证据,也就只能是怀疑。
因此,这个案子最终只能当成一个意外。
在蒋硕巧舌如簧的辩护下,审判长很快的给出了判定结果:“本院认为,张卫国过失致人死亡罪名成立,念其有自首情节,且在案件调查过程当中积极配合,态度端正,犯罪情节较轻,最终决定判处被告张卫国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执行。”
伴随着审判长的最后一个字落下,张卫国,蒋硕以及王艳,全部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缓刑两年的意思就是,张卫国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内,并不需要实际的去坐牢。
虽然这并不代表着他就可以完全的自由了,但也只不过是需要在这两年的时间内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只要在此过程当中他表现良好,没有继续的违法犯罪行为,缓刑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将不再执行。
法庭宣判过后,丁介川又将张卫国带回了看守所办理离所手续,手续办好,他就可以被当场释放了。
法院已经宣判,看守所也没有再继续羁押张卫国的必要,手续办理的很快,不过半个小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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