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格温家族是北境最强盛的家族,而格温公爵又是格温家族说一不二的话事人。他对妻子的厌恶显而易见,因此没人愿意冒着得罪格温公爵的风险来参加葬礼。
随着仆人的催促,亚瑟将手中紧握的花扔进墓穴中,面无表情地看着人们将土铲在棺材上,填平了墓穴。花是他从墓园旁的草丛里摘来的,小小的蓝色的野花,一捧一捧神气活现地开着。
北境的春季极为短暂,今天天气很好,格温公爵便带着玫瑰夫人出门打猎。
向南走出墓园,翻过一座山丘又越过一片茂密的树林,在亚瑟看不见的地方,格温公爵拎起一只野兔的耳朵,将猎物举得高高的,冲身边的人抬抬下巴,得意洋洋地说:“看,好肥的兔子!本来想说给你做个手套什么的,忘了这时候小畜丨生在换毛,做出来不好看,回头我给你买别的好皮子。今晚就吃兔肉如何?”
玫瑰夫人却并不开心。
她骑在另一匹马上,先是大声抱怨森林里的烂泥弄脏了她新做的鹿皮靴子,又抱怨疾驰的马匹颠得她想吐。她零零总总说了一大堆,末了策马走到格温公爵身边,接过他手里的野兔,眯起眼细看。
箭矢准确地穿过了野兔的眼睛,没有伤到皮毛半分——尽管换毛期的兔子皮并不值钱。
事实上,哪怕这是只油亮光滑的上好的兔子皮,对玫瑰夫人来说也算不上值钱。
她可有太多的皮毛了:松鼠、白鼬、狐狸、紫貂、豺狼虎豹熊……玫瑰夫人专用的更衣室里,几乎能找到世界上所有动物的皮毛。只要她想,就连人皮也会有人替她弄到手。
穷奢极欲了十来年,事物的价值对她来说已不再重要,她更看重心意:比如,这只兔子是公爵亲手打下的。
“好啊,今晚就吃烤兔肉。”她晃了晃手里的兔子,露出一个怀念的笑容来,“真巧。你第一次送我的礼物,也是一只自己打的兔子。 ”
格温公爵微微一怔,也露出些许怀念的神色。
“你居然还记得。”他感慨道。
玫瑰夫人便笑了:“那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个礼物,当然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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