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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金漆上是帝印。前月在耳朵里扎了根的三个字,那地底里吟着俄着捂着叹着的句读,忽然破土而出,撑满了整个房间。

王吉伏地,刘贺亲手启封,解带,展开。

书简上就一段话:

“制诏昌邑王:使行大鸿胪事少府乐成,宗正德、光禄大夫吉、中郎将利汉征王,乘七乘传诣长安邸。”

对于身在大汉宫廷的人,无论是王吉,还是荒诞不经的刘贺,这两句话,都足够了。

它表明两个信息:一,当今天子、汉武帝少子刘弗陵,已经崩了;二,刘弗陵无子,昌邑王刘贺将为他奔丧,然后继承大统。

王吉是个很拧得清的人。

几百年后,琅琊王氏能发展为名震天下的大世家,跟他这位先祖的性格,也是密不可分的。

比如夜间抓人。宫里围在昌邑王身边的那些佞臣,出得宫外,犯了什么错,该怎么罚就怎么罚,不看一点情面。但是昌邑王也在其中,甚至带头冲撞,罚不了,没权力,那就当作一点儿也没看见。他绝不会像龚遂那样,又哭又跪,闹得满城皆知。

没必要。他只想好好当个中尉而已。

比如这次送书简。确实,有生以来,他从未奢想过自己能担当如此重要的角色,能送出如此锚定乾坤的书简。但这也只是职责而已,他负责戍卫,深夜皇使抵城,临时开门,必须有他的首肯。入宫送信,也是他自己最为妥当。这样一来,他成为了除昌邑王外最早知道这个消息的人。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要因这消息而雀跃、狂喜。

他甚至不想完全被牵扯进去——书简读完,他寻个由头,便退出去了。

但从他呈上这份书简开始,就像在几百里干草地上擦亮了一点火星,须臾之间,疯狂的热潮就蔓延了整座昌邑王宫。

刘贺看见书信是在子时一刻;到第一声鸡鸣之前,王宫里已经有超过一半人在收拾行装。

饶是昌邑国平常再没有规矩,王吉也没想到——去当皇帝这件事情,居然也能闹得满城皆知!

谁是第一个说漏嘴的,这时候追究已经没什么意义了。兴许,就是昌邑王本人。结果是,他那些侍臣苍头们用史无前例的速度,将这个消息传遍宫墙,并且还带着一种强烈的暗示,一种澎湃的号召:

昌邑王本次进宫不是一个人去,是一群人去;

谁能跟他到了长安,谁就能有十辈子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这世间,千百般鬼神,也抵不过一个“利”字。

王吉更加没有想到的是,昌邑王宫里那些小鬼们,平素习惯了刘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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