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河算是彻底建立起来了,高筑墙的过程完成了,接下来如果真的要搞商业化,谁能搞得过他们?
那么,对于跟东风兵团同在一个地方的胡狼来说,选择其实是很清晰的。
那就是,尽可能利用自己前期建立的友谊跟他们搭上线,想办法背着公司做一些能发财的勾搭。
这样的勾搭不用太深、不用太强,只要搭上就已经足够了。
而在跟陈沉聊完之后,虽然线还没彻底搭上,但线头已经扯出来了。
这就足够了。
胡狼心情无比愉快,他乐呵呵地走出了东风兵团的别墅,心里无数次为自己的慧眼识珠鼓掌。
想当初,东风兵团还是一支只有四个人的小兵团——甚至连兵团都称不上,只能跟那些不入流的散兵游勇一起划分到“枪团”的行列。
可自己就是抓住了那个机会,提前跟他们打下了合作的基础。
他们当初打下万和乃的时候,不是还有很多人以为那只是巧合吗?
要不是自己力排众议、通过几件装备拉拢了他们,怎么会有现在的局面?
如果不是柴斯里不可能跟东风兵团走得太近的话,搞不好现在总部都已经空降高层过来专门维持跟东风兵团的关系了!
好家伙,我不是天才,谁是天才?
想到这里,胡狼甚至忍不住想要给自己发个奖状,上面写着“缅北最佳伯乐”的那种。
嗯……木鬼的彭旭成……勉强也算吧,但跟自己一比,那还是差得远了。
胡狼的脚步越发轻盈,看着他的背影,陈沉也不由得有些好笑。
但当然,也多少有些自得。
呵,在这种地方,能得到女人的认可算什么本事?
让拿着枪扛着炮的猛男心甘情愿地拜倒在脚下,才是真正的强大!
让女人跪下不是真男人,真男人应该让男人弯腰!
陈沉轻轻摇了摇头,驱散了脑子里略微有些杂乱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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