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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不去了,今天周天,明天上课,晚上要回学校了。
邓千反问:“你明天不是没有课吗?”
“是没课,但我得回去干活。”
邓千一愣,智商好像还停留在远古时代,“你一个钢琴系的要干什么活?”
我咬牙道:“可不是嘛,干活,我那个导员觉得我天资聪颖,想把我引荐给另一个研导的关门弟子帮他做伴奏,偏偏还有一个候选人,我一打听,发现就是我舍友,陆严和。”
陆严和与我一样,都是钢琴系里出了名的。
只不过他出名是因为他帅,他高冷,他才华横溢,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而我出名,是因为我帅,我天资聪颖,我耳聋。
对,最后一点是关键,我耳聋,还戴助听器,弹钢琴。
这么一来,我简直是学院里的风云人物。
他们都说我是贝多芬转世,我笑着说我不是,我没那么大能耐,完全听不见还能作曲。
我得听,我永远得靠我的耳朵,不论是戴着助听器的耳朵,还是健康的耳朵。
我在一些奇怪的方面总会产生强烈的胜负心。比如比谁一口气喝的水多,比谁蹲坑上厕所蹲的时间长,比谁蒙眼投篮投得最多。
但在这件做伴奏的事情上,我不是为了和陆严和比谁更厉害,我没那个心思。
只是单纯因为,在我们都接到消息的那一天,陆严和私下里找我,让我直接放弃。
我说我凭什么啊?
陆严和那时站在我面前,双手坦然架在胸前,没说理由,迂迂回回的,只说让我帮个忙。
我问他是要干嘛,如果不说清楚理由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帮的。
他平日里不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他可是高冷禁欲的大帅哥啊。
考虑若干秒后,陆严和认真地问:“我说了理由你就会帮?”
“你先说来听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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