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目光总多流连于男性,似在寻一个人。身边的富二代并不多怪,只是调侃他审美万年不变,找来找去都是那一个模子。
他从未主动过。有人找上来,他也试着接触看看,却未有过一个可以令人满意。或许是对高考后那位千金心中有愧,自从知自己一颗心早就放在简风身上,就似对任何人的亲近有不自觉的抵触。
不讲更进一步的接吻、拥抱,就连有人敬他杯酒,不小心手指相触,他也要倏地一缩,像做过什么亏心事。
和谁都不对,怎么都不行。哪怕遇到过一个同简风生得好像,但等到靠近了、坐在一起、再开口讲几句话,又不是当年那个味道。
或许是只垂涎却从未尝过,所以心心念念,舍不得放。又或者是那个年纪太过恰好,他情窦初开,一不小心就撞在了那人身上,撞丢了魂。
某一年的小山村的矮屋里似乎有一个怪圈,他那一年陷了进去,从此再也没出来。于是在这个快餐爱情横行的时代里,他不仅一见钟情,还长情。
顺理成章成为他人眼中怪咖。
“也没有几次。”从记忆里抽身,他这样说。
“不同人好好拍拖,去这样的地方找人上床?”好低的气压。
几乎下意识地,否认的话到了嘴边。他好怕余回误会他,尤其在这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