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秃头不言也越长越大,脑袋上已经长出了寸长的头发。
衣服鞋子也眼见着小了,昨儿不言就一直跟他比划,说鞋子顶脚。
鹿鸣也是头一次养人,他知道人族长得比灵鹿快,没成想这么快。
鹿鸣遥声喊他:“秃头,不捡了,我带你下山去集市逛逛。”
鹿鸣带着不言到集市上买了双合脚的新鞋,又买了两身新衣服。
不言比同龄的小孩要长得胖,衣码也比旁人大一个号。
买完了衣裳,两人又去买了些蔬菜鸡蛋。
鹿鸣付过钱,牵着不言回家去,路过城门角楼时,眼尖的看见墙根上有星星点点的暗红血迹。
这地方怎么会有血呢?
鹿鸣多看了一眼,肋骨处突然毫无征兆的疼了一下,像是剪子的尖头插|进了骨头里。
“嘶……”鹿鸣用手指揉了揉,不言紧张的看向他,问他怎么了。
“没事。”说着,鹿鸣又奇怪的看了眼墙根的血迹,带不言离开镇子。
不言早就饿的前心贴后背了,回家之后眼巴巴的要吃饭。
鹿鸣洗了手,给不言做饭。
做饭是难不住鹿鸣的,他从前不做,只是单纯有人宠着,懒散罢了。
如今有人赖着他,他也只能收了从前的懒惰性子,当起良家妇男,想着怎么把小秃头养得壮壮的。
不言撑着脑袋看鹿鸣做饭,襻膊束起他的衣袖,露出两根的手臂,铁锅颠起的时候,肌肉随之紧绷,可以看到鹿鸣手臂上流畅平滑的肌肉线条。
不言耳朵发红的偷偷想,鹿鸣腰腹上也有薄薄的肌肉,他睡觉的时候摸到过。
鹿鸣算不上壮,可也绝对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