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清发生了什么,直到一行人走进了部落。
按照延越的习惯,这个点大家都在准备晚饭。可飘起的烟火没见到,反倒是见着部落中的族人全数站在帐子外,警惕的看向一个地方。
小队里的人随着族人的目光走过去,果然发现了五个陌生人。常念微微让出小半个身子,刚好可以看清五人的模样。只这么看了一会儿,他变明白了一句话——非吾族类其心必异。
五人队伍以一个下盘很稳的人为首。之所以说那人下盘稳,是因为他的上下身比例十分不和谐。如果五五分的身材就算腿短了,那为首之人几乎是三七分。上身七,下身三。
虽然这样说有些夸张,但可以准确形容出常念对他的第一印象。
那五人显然也看见了他们,短腿男人见到迎面过来的常念,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眯着眼睛笑道:“厉首领,你从哪个大部落偷来的人啊?”
他之所以会有此疑问,是因为像他们这种小部落基本没有肤色白的人。小部落的男人需要外出打猎,女人也要在部落附近采集野菜野果,所以肤色大多偏黑。
常念由于原主的关系很少出门,这让他的肤色十分白皙。就算放到现代社会,也能完胜许多小姑娘,妥妥的奶白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