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上边界感很强,不熟的关系,对话只能到这儿,他可以很自然地接话,不会留有尴尬,但不会再给更多说下去的机会。
因此喜欢他的人那么多,能接近他的人却很少。
这两句的对话,其实也不过是他顺口的一个瞬间。
和她在他教室隔壁看着他的三年一样,每天擦肩而过,但是他根本不知道她这个人。
她由于在第一次下马威般的小测验中考得很好,被英语老师很看重,英语老师每天都找了书上的段落让她摘抄在黑板上,作为全班默写的内容。
从此她每天都特意来得很早。
因为陆辞早上也来得很早。
陆辞的座位常年在教室最后一排。
因为他的个子太高,会挡住后面同学的视线,他视力好,成绩也好,老师很放心又很理所当然地把他安排在最后一排。
他初中三年都是如此。
高一好几次从他的教室经过,他的座位也几乎都在最后。
所以在英语老师给她安排这个任务的第一天,她打赌似的起得很早,早早到了教室,拿着英语老师提前给她的英语书,在教室的后黑板慢慢抄写着。
然后就会如同今天这个早晨一样,在浸泡着浓雾的寂静中,真的等到了陆辞从后面走进教室。
第一天。
他走进教室的脚步有片刻停顿,因为是老师才安排的事,他一时还没习惯自己后面多了个人在黑板上抄写。
他成绩好,但并不狂妄,并不会仗着成绩好就不把老师放在眼里。
他是个谦逊坦诚的好学生,虽然生了一张叛逆反骨的脸。
所以他很自然地走到她的身后。
只是,他的注意力都在她抄写的那些英语句子上,他在看老师布置的会是什么内容。
没有几个人的教室,浓雾弥漫的清晨,他的温度一靠近就很明显。
她捏着粉笔的指尖愈发用力,因为紧绷的心跳而不自然,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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