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也切去了半块。
真不值当,一块不大的熏肉而已。
很快李世民也知道自己拿来的肉有点少了。因为桌上本来就有一大盘炒腊肉,虽然看起来确实还是菜多肉少,但一大盘子,里面的腊肉是切片炒的,看起来也很不少了。
多了他们三个人吃饭,拿来的肉可顶不掉他们吃了的份。
李世民还小,脸嫩,一下就红了脸,有点坐不住,想回去再拿几块肉过来,被刘彻踩住脚按在凳子上。刘彻心里估摸了一下,对这个村子的富庶程度又高看了一眼,原先怕太惹眼没拿出来的金子,大概可以拿出来试试水。
短衣的袖子塞不了东西,不过他腰上系了个专门做的钱袋。刘彻摸了摸,捻出块最小粒的碎金,递给了一家之主陆根水。
“什么东西?”陆根水接过来,略显惊讶,“你们在山里还淘过金?”
但这金子不太像淘出来的,陆根水也不太懂。大孙女陆星星立刻伸长了脖子看爷爷手心的黄金,然后失望地坐了回去,跟旁边的堂弟堂妹说:“没我妈的金项练好看。”
汉朝的黄金纯度相当高,但绞碎了一小粒当然没设计过的首饰好看,刘彻亏得没听懂她说什么,要听懂了,一激之下摸个金首饰出来,还不知道会不会惹麻烦。
嬴政不动声色地观察着陆根水,见他有点吃惊,但没有特别惊喜乃至不安的神情,便知道他们果然还是小看了这个村子。
陆根水自己估摸了一下这一小粒黄金的价格,还是挺高兴的,跟他们比划着说:“那你们就过来吃饭吧,以后多做点菜,先在我家吃一个月。”
这黄金还没一个戒指重,可能两三克的样子,陆根水不太清楚金价,不过上次听儿媳妇提过一嘴,好像不到三百。
他又不是做慈善的,借个房子还能借人气养一养屋子,在他家吃饭他总要赚点吧,不到一千块钱三个人吃饭,两个青壮加一个吃穷老子的半大小子,每顿配肉,给他们搭伙一个月很可以了。
主要是菜都自己家摘的,省下成本了,不然他还不肯呢。
刘彻看他竖起一根手指头——不可能是一年,也不可能是一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