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多三世的话没有异议,唯有海姆伯爵心头闪过一丝疑惑:其他没近距离见识过魔法的人可能对魔法天才没什么概念,但海姆却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陛下一直以来的态度,似乎是对“蒂恩斯公爵是魔法天才”这件事本身,就抱有疑惑。
“也许这就是他们崇尚科技的人的通病吧……”海姆伯爵如是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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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因收到王都的来信时,才刚将男主角的扮演者定下来,不是别人,正是《寻找天籁》的第五名,13号选手,名叫罗姆·弗朗西斯的吟游诗人。
一开始这人在洛因的印象中,就是个一身工装裤、背着塔斯克拉琴、帽子盖住脸只露个大胡渣下巴的不修边幅的男人,没想到他拾掇拾掇,长得还挺不错。
把人叫到跟前来一聊,洛因才发现,这还是个熟人,没错,那首让洛因深恶痛绝的《爱情买卖》重填词曲——《蔷薇蔷薇》,就是这家伙写的!
之所以一直没认出他来,是因为这人在洛因看来有点精分:一唱起歌来就有那么点社牛症状,过于奔放了;但平时又一副社恐模样,帽子要盖到鼻子,站位要站在角落,委实是没什么存在感。
好在他不是真的社恐,正常交流完全没问题,只是他觉得不唱歌时没必要展示自己,才维持低调。
哦,对了,他还是洛因的忠实拥趸,毕竟洛因曾用一个大招治好了他被大火熏坏的嗓子。
本来《莴苣公主》已经万事俱备,即将进入拍摄阶段了,没想到王都一封正式的任命,直接就打乱了洛因所有的计划。
眼下已经是2月初,而诺曼的国诞日就在3月18日,王都命他提早一个月前去,等于是让他现下立马就出发。
王都在忌惮着洛因的“魔法”威力,洛因也在忌惮着王都的火药,现在还不到撕破脸的时候,况且王都这封信函的措辞十分体面,理由也是邀请他成为万国朝会的最高负责人,这对外说起来甚至可以算是种荣誉。
洛因只得放下正要开拍的剧,带着大包小包,坐上了去往王都的火车,同行的还有伊诺、辛莎和乔尔瑞克。
原本他是不赞成乔尔瑞克跟来的。看他几年不愿回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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