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枪打死八百米外的狙击手,如此强大的枪法,只有几十年前出现过。
上个世纪,曾有一名士兵使用栓动手步枪,凭借肉眼枪杀八百米外的一个修罗国人。
“敌人来了。”刘刚大声道。
却见五十几个身穿白衣服的匪徒,拿着各种款式的突击步枪,气势汹汹的冲向哨所。
白雪覆盖的环境,白色的衣服,是最好的伪装。
秦汉调转枪口,一次次扣动扳机,一个个白衣匪徒倒下。
血液流淌而出,白雪变成红雪。
一个弹夹打完,匪徒总共倒下三十个。
换上一个弹夹,再次瞄准、扣动扳机,一个个匪徒沦为尸体。
不出意外,袭击哨所的匪徒,再次全军覆没。
“伤到哪里了?”黄成问道。
“手臂被子弹擦了一下,没事。”郭岩摇了摇头。
黄成走进哨所,拿起卫星电话汇报情况。
看着李定胜残破的尸体,秦汉心下有些伤感。
重生以来,这是第一次有人死在他面前。
显然,敌人被他排除在外了。
敌人死得再多,他只会拍手称快,不会心怀不忍。
虽说认识只有几天,但李定胜是他的战友。
一起当兵几年是战友,一起当兵几天就不是战友了?
“连续三次袭击,明显不正常。”刘刚说道。
“难道是上个月的事?”黄成若有所思。
“班长,上个月发生了什么事?”秦汉问道。
“全球面粉贩施洛华的弟弟,逃亡的时候,被我们打死了。”黄成也不隐瞒。
三个小时后,团长于诚带着十几个士兵来到哨所。
“团长。”众人敬礼。
“怎么回事?”于诚回了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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