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吃这个。
元霄美滋滋拿着猪脑过去处理,将脑花上血筋膜撕掉,脑花可以去掉大半的腥味。
她以前出去吃火锅和烧烤,脑花都是必点的。
无论是烤的还是涮的,嫩嫩的脑花,配上调料,都是超级美味的。
虾用来做椒盐,王雅芝买的鱼是大鱼,一部分用来清蒸,一部分红烧,鱼头用来煮汤。
至于猪脑,元霄烧了热油爆香姜葱蒜,加上豆瓣酱,用来做红烧猪脑。
王雅芝将青菜端出去,元霄没多久便做好了最后一道猪脑。
麻辣鲜香,滑嫩的脑花上面飘着红油花,元霄端着脑花出来的时候,口水不断分泌出来。
古叔看见脑花的时候,愣了一下,“这不是猪脑吗?”
“古爷爷,你吃过吗?”元霄笑眯眯将脑花放下来。
古叔一脸嫌弃,连连摇头,“这东西不好吃,忒腥了。”
元霄狡黠一笑,用勺子给他挖了一块,“爷爷,您先尝尝,这个肯定不腥。”
她又给楚江平和王雅芝挨个夹了一块。
古叔本来抱着嫌弃的心情尝了一块,但是脑花滑嫩的口感在口中散开,伴随着一股麻辣鲜香味。
他高高地挑起眉头,“这和我之前吃的还真不一样,老爷、雅芝,你们快尝尝。”
元霄也吃了起来,尝到脑花那种鲜嫩的口感,满足得眼睛都弯了。
“霄霄在做菜这方面着实有天赋。”楚江平也忍不住赞叹。
尝过元霄的饭菜,总觉得以前吃的东西都是猪食。
王雅芝也是惊讶的,她做的菜能吃,但绝对算不上美味。
元霄以前给她烧火打下手,从来没自己动手过。
她从来没想到,她还能自己琢磨出一套做菜的法子。</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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