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沈屹骁来说,是平常,但对夜浓来说,却是奢侈。但是当时的她,不觉有异,全盘接受,直到离开京市,去了香港,她才知道,她喝过的那种金骏眉一斤要五位数,穿过的随手一件外套更是六位数起步。
有钱人很多,做个手势就会有专门的人冲泡好茶,一声吩咐就会有专门的人去奢侈品牌店采买,但身亲力行去为她做这些的又能有几个。
看似幸运的遇到了一个,却也不过是抱着玩玩的心态。
他对她的好,夜浓无法反驳。
但那份好,却非真心,且有期限。
就像在养猫这件事上,他的态度是:养或者不养,都有遗憾,但你若是养了,就会多一份回忆。
的确是多一份回忆,可是也多一份痛苦。
有多爱,就有多痛。
夜浓看着面前那杯金黄色,略带微红的茶汤,所有的情绪都被她很好地压下,只剩微微一勾的唇角,“太久没喝,早就忘了。”
她看见沈屹骁握着茶壶的手指微微一紧,视线抬起,落到他脸上,夜浓嘴角弯出稍重的弧度,说:“上次在沈总家,我是不是说过,我现在更喜欢喝白开水。”
沈屹骁抬眸对上她视线,看似无波无澜的眼底,有他自己才知道的暗涌。
她喊他“沈总”,那他是不是也要回她一声“夜小姐”?
沈屹骁垂下眉眼,哂笑一声:“那照夜小姐的意思,二十岁的小弟弟是白开水?”
夜浓当时没细想他这句话的意思,以为他是借着上次她提到的二十岁小弟弟来说事。
“沈总不也年轻过?”
是,年轻过,但沈屹骁可不觉得自己的二十岁是一杯白开水。
不止意气风发好似穿堂风,还让她用求饶的眼泪、用攥紧的拳、用绷直的脚趾、用后弓的腰肢,每一个肢体语言,都是对他逞凶的狼性的最好控诉。
可是当时的她明明那么喜欢,现在呢,是觉得自己喝不惯他这种呛喉的酒,开始喜欢无色无味的白开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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