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无目的地走,穿梭在喧闹人海中,耳朵却什么都听不到。
沈未然是他的主人,他是沈未然的附庸,沈未然从来不强迫他做任何事,也不需要他做,他只要开心就好。
若是按照天灵族的标准,这样的主人可以说是开天辟地头一个,是做梦都不敢梦的好主人。
可他不满足。
许道微是丹圣,一丹千金;游犬是宗里的右护法,虽然人蠢了点,但说话好听,又很能打;左凌烨天赋卓绝,那些他根本看不懂的书,他三两下翻过后,就能实践出来。
只有他什么都不是。
一个废物。
废物最终会被人丢到脑后,沈未然的视线更多地落在强者的身上。
所有人都说,天灵族人最大的意义,就是成为修士们的补给包,为修士而死是光荣的,死得越惨烈,就越被崇拜尊敬。
而沈未然不需要他这样做。
修士眼中的唐僧肉,在沈未然那里,还比不上一盘九重鱼。
小七低着头慢慢在街上走,不知何时,喧闹的人声消失了。
滴答、滴答。
周围起了雾,青石板路上一层细密水珠,来往的人们隐在雾中,变成有一个个黑色的不辨模样的影子。
世界变为黑白两色,青石板路的尽头,有人持着伞,停在那里,宽大的十三骨油纸伞,每道伞骨尾端,都坠着邪异奇怪的吊坠,看着像盘曲歪扭的虫。
他是唯一的颜色。
遥遥地看过来,眼是三月的江南春雨,朦胧的墨色水雾,视线茫茫没有落点,但小七知道,他在看自己。
小七想跑,可是动不了。
两只脚像黏在了地上,也发不出任何声音,眼睛闭不上,眼球都有些干涩了,却只能睁着看那人。
他不紧不慢地走来,停在小七面前时,小七才发现,他竟然这样高大。
比主人还要高上半个头。
他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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