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梁代文的纱布拆了,手背的疤有手掌那么长,粉红色,像是为自己留下的勋章。总有撬开嘴的办法,顾逸从包里掏出那瓶准备带回家的伏特加:“喝吗?”
“我不喝酒。”
“拜托。那个火炙枪冲着你点一下你都要炸了,又不准备拿我当朋友了吗。”
炸毛的人突然乖巧了。两个没吃饭的人,凑在一起吃了小半块蛋糕,顾逸在厨房找杯子:“你不是瘢痕体质吧?不要喝了酒手上的疤增生哦……”
回到客厅,梁代文已经仰头把酒对瓶吹了一半。她冲过去抢下酒瓶:“老天,不是你这么喝的。”
“别担心,我酒量好。”
“我不是担心你,我担心一会儿我没得喝了。”
“……”
夸下海口说酒量好的梁代文,肚子空空灌了酒,不到三分钟,躺在沙发上直视天花板满脸通红,人畜无害。
酒量真好,好到都不用担心共处一室的自己会危险。顾逸算是明白了,她住在这儿的时候,梁代文规规矩矩地生活得像个木头人,是把自己严防死守在可控制范围内,不然就会像现在这样,看起来无比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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