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打闹闹,到家了才发觉这一路走得很快。
那时候流行用手帕绑头发,她是手腕粗的马尾,头一动,就很有劲道地一甩。
但他到底还是和她姐姐结了婚。更稳妥些,有淡淡的遗憾,但一样的甜蜜。夏天她坐在他的摩托车后座,风拍打着面颊,隐约有居民楼里晚饭的香气。她的胳膊搂着他,只隔着一层的确良,出了汗黏着,完全是肉贴着肉。锅子里的肉,贴着他的肉,她肚子里的肉。
叶春彦在客厅里写回礼的卡片,他的字漂亮,之前手写了一次,收到的人都喜欢,之后就成了定例。婚礼上收的礼,到现在还没有全回完,只能选几个节日,按轻重缓急,沿着顺序回礼。
不管什么礼物,他都是特意在外面另外包一层包装纸,再绑丝带,系回礼卡。为的是一目了然,与一堆礼物摆在一起,不必特意看,也知道是他们送出的。杜秋回来的时候,他刚把卡片写完,平铺在桌上等墨水吹干。
“我买了点小东西,等汤君回来,让她看看喜不喜欢。”她每次都这么说,其实花钱花得肆无忌惮。
汤君起先只是想要一个章鱼的玩偶,杜秋买了,然后怕章鱼寂寞,买了一只龙虾,后来又看到了乌龟,一起加进来。接着觉得水产品太多,又买了兔子、绵羊、大象、小熊和恐龙。到后面她干脆在产品名录里找没买过的补齐。终于床上已经摆不了这么多玩偶,她又买了个柜子搬进来,专门给孩子放玩具。
礼物是装在购物袋里的,叶春彦懒得去看,只是道:“别总是买这么多东西过来,小孩子还是不要养成攀比的习惯。”
杜秋笑道:“是给你的。打开看看。”因为是万宝龙的盒子,他没打开就知道是钢笔,和戒指一样,钢笔的漆面是蓝色。她就是喜欢用蓝色装点他,尤其因为他之前并不常穿蓝,这才彻头彻尾是她的痕迹。
他在纸上试了试笔,先前没用过,也不是太称手。他仍是笑道:“我真可怜,给你打白工还不算,你还要送我样趁手的工具,再接再厉。写字也是很累的。我今天写坏好多张了,一个偏旁不对,又要重来。”
“辛苦辛苦,劳驾劳驾,要我给你捏捏吗?”她去搭他的手指,沿着骨节一节节顺下来,又往手腕上摸,他笑着抽出手来,“有点痒,别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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