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叔,呵呵……。”
很明显地从笑声里,听出了兰凌雪的开心,
“大小姐客气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掌事儿的嘱咐了,我哪有不尽心的道理,对了就好,您再看看这个,大小姐,掌事的还给您带了这个回来,我不知道算是粮食还是种子。”
这个口袋就大很多了,李四娃是回到车上扛下来的,看着他很是小心地把东西放到地上,兰凌雪有些意外,什么东西能让他这么慎重,
“这个东西说结实还挺结实的,摔到地上也没什么大碍,说不结实还真就不结实,如果不慢慢地放置,轻轻一磕,它就会蹭破一块皮,我也不知道大小姐要拿它做什么用,所以,很怕它磕坏了皮。”
听他这么说,兰凌雪就已经知道是什么东西了,红薯。
“果然是红薯。”
打开口袋,就看到大小很均匀的红薯,装满了一口袋,一看就是仔细挑拣出来的,不然不可能个头这么均匀,
“大小姐认识红薯?”
红薯和玉米都是从番邦新进的品种,李四娃万万没想到,大小姐竟然都识得,这可是让他对大小姐的认知又高了一层,
“红薯嘛,书上早有记载的。”
“您还认得字?”
他可是一路问着来到半河村的,也看到了兰凌雪家前面的一大片菜地,菜地伺弄得很好,已经冒出了绿绿的嫩芽,还有那更大一片的拱型棚子,虽然不知道里面种的是啥,但也知道跟蔬菜有关,这么一个庄稼把式的闺女,不光认识那些稀奇古怪的物事,竟然还是个识字的,这倒让李四娃大开眼界了,自己在京城和近郊来来去去的,见识不能算少,可就算是在京里,认字的女人也不是很多,大堂哥这个干闺女,真是个奇女子。
“识字很奇怪吗?”
兰凌雪随口冒出了这话,就差点扇了自己一个嘴巴,这可不是自己曾经生活的那个时代,男女平等,人人都是要学文化的,现在这个朝代,女人就是家里的摆设,哪容得你看书写字的,就算是高门大户里的小姐,也不过就是学个女戒、女则什么的,那些低门小户的女子,更是连书本都摸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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