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7——土寇
0077——土寇
土寇,是昆明马普的一个专有称谓,与之相比,现如今流行的土豪只能算个屁。单志远觉得用土寇这个词来定位陈庆东再合适不过了,因为土寇就像非洲大草原上的斑点鬣狗,狡诈、凶残、不择手段,终其一生就是为吃肉而战。
其特点,胃口极好,从不挑嘴,只要是肉,小耗子它不嫌弃,长颈鹿它敢围猎。总之只要是肉,也甭管是臭的腐的新鲜的冰冻的,哪怕是被乌蝇下过卵的,它都来者不拒大块朵颐。而据科学研究,这个物种咬合力超强,可以轻而易举地咬碎斑马的龙脊骨,进而吞食骨食其骨髓。并且其胃酸极其强悍,类似王水浓硫酸,不但可以消化腐肉,杀死病菌,甚至可以将其吞食骨头消化成白色的骨质粪,所以它饿急了时候就是秃鹰吃剩下的白骨架,它也要嘎嘣嘎嘣嚼几口,典型的吃肉不吐骨头的主;
其性格,是强者为王,欺压同类。众狗合力围捕的猎物,必须老大先吃,在老大吃撑之前,谁敢窥视,管你是得力干将还是兄弟姐妹,包括那些未成年幼崽,统统格杀勿论;
其行为,胆大包天,手段狡猾,它的近亲胡狼经常被它打劫,短跑名将猎豹的午餐它敢硬抢。当狗多势众时,就是草原之王狮子的嘴中肉,它也敢靠当面撕扯。大象狠吧,一鼻子能把狮子甩上天。可就算是大象这样的狠角色,一旦幼象落了单,照样成为土寇们的美餐。
单志远的理想是做一个优雅的猎者,所以他不喜欢土寇们那像鬣狗一样的生存法则,但在钢筋水泥和玻璃幕墙构成的都市丛林里,这个当仁不让见肉就啃的生存法则,虽然吃像不甚雅观,但却是非常实用异常有效的,陈庆东就是靠着这个法则从一个三轮车夫开始,最终吃成一个威风八面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的巨寇,他只用两个小区就轻松地预支了近千昆明人未来三十年的工资。无论你是工人、农民、菜贩、白领或公务员,只要你住进他们家的洋房,后三十年嘛也不说,工资发下来大头先得给他老陈,剩下那仨瓜俩枣你再拿去买老米和洋芋,吃饱了下个月继续给老陈打工挣钱!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买,假如有人愿意和你在城中村出租房结婚的话——当然,这是后话,现在的陈庆东还不是裕丰庆东置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他还只是一个坐着金山却四处讨饭吃的幼崽型小土寇,实力有限到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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