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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柿看着玉面小郎的眉眼。
“我很多年没见过陆世子了,有些记不清。”
“也是,他许久没有在东都露面,我也只是在别处远远地见过他一面。”
刘檎丹没有丝毫起疑,还颇有兴致地同她点评起陆云门,“你可不知道,他现在那相貌,比起幼时更加惊为天人!也就是他的身份放在那儿,自身的本事也足够高,没人敢上前亵渎,不然,早就不知道被关进了哪间金屋、再也见不着天日了。”
“那么好看呀?”
小郡主慢条斯理地说道,“听你说的,我都想去长安亲自看看他了。”
既然都已经说起陆云门了,那她便也再无顾忌,将目光落在了眼前的小郎脸上。
但很快,她就没了兴致。
他垂着眼不动时,从正面看,鼻子和嘴唇倒是同陆云门有一两分像。可只要一动,甚至只是一抬眼、一抿嘴,那些局促慌乱的小动作便让他与陆云门没有一丝相像了。
陆云门的皮囊是漂亮,但真正让他卓尔不凡的,还是他的骨。
所以,阿柿永远也明白不了替身的意义。
为什么要退而求其次呢?
她又不是弄不到真的。
刘檎丹听了她的话,却很是认真地思索了一番,然后,她以己度人地答道:“好看是好看,但是吧,也不一定值得亲自跑去长安看。”
她对阿柿悄悄说:“他这个人,除了那张脸,其他的,我都不喜欢,满身都是又清又冷的仙气,没有一点人味儿,跟我隔着天堑似的。”
说完,她撇撇嘴:“当然,我也知道,那位有着天纵之才的麒麟少年也瞧不上我。这句是我四哥的原话。”
她讲起来。
“挺久之前,有一阵子,我四哥总说东都中一个打马球的好手都没有,想去长安找陆世子打。我看他那么惦记陆世子,就说,‘你不如带着我去,说不定见了我在马球场上的飒爽英姿,陆世子就会倾心不已、跟着我回东都来,这样你就不用总是巴巴地念着要跑去长安寻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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