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不,他系着围裙,手里还拿着汤勺,满屋的饭菜香,让这个冷冰冰的房子多了丝烟火气。
他把阮绵迎进饭厅,从厨房里端出一个大汤碗放在一桌子菜中间,温声笑道:“刚搬来第一天,准备不充分,简单吃一点。”
阮绵看了看菜色,确实大多是家常菜,但这数量和质量可一点也不像“准备不充分”的“简单吃一点”。
单说他最后端出来的那碗鱼汤,汤色已经熬成了奶白,装在精致的瓷碗里,鲜香的气味直往鼻子里钻。
阮绵真的震惊了,看步峥平时那副“温和的厌世”样子完全不像个居家型的人。
然而事实摆在眼前,不相信也不行。
不得不说,步峥的手艺还真不错。
阮绵自从搬出阮家就一直在外面吃或是点餐,这还是第一次在不回阮家的情况下吃一顿正经饭菜。
小黑跟着个自己吃饭都难的主子,进食这种事一直是自己解决。
除了去谢星驰那里,它平时根本吃不到这么正式的饭,里面的鱼肉甚至都被剔去了刺。
还有一点非常难得,从小交下的朋友和知道它是猫妖把它当伙伴的阮绵就算了,步峥竟也没把它当宠物看。
他专门给它准备了餐椅和小桌子,小饭碗很精致,看着就不是便宜东西,并不比桌子上用的那套餐具差,完全就是个小客人的待遇。
它有些感动了,并且对于自己嘲笑人家喜欢粉色的事更加愧疚。
喜欢粉色怎么了?
猛男没有喜欢粉色的权力吗?
看看!喜欢粉色的男人多么心细!
这明明是优点!
第75章 我未曾失信
步峥这个人总是笑意温和,说话也很有分寸,绝不会说出什么下头的话来惹人讨厌,话不算多,但又不会冷场,一顿饭算是宾主尽欢。
饭后阮绵觉得过意不去想要帮忙收拾残局也被拒绝。
步峥自己麻利的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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