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又换了个词。用饲养员显得亚当像是动物,可用恋人也不恰当。恋人不过是财阀的千金小姐们想听的雅称,并不代表着亚当想听。
€€€€多么讽刺。他和亚当都没喜欢过谁,他就成了他的恋人。
亚当垂着眼,即便是没有表情,依旧美得让人惊艳。木歌尝试着在他面前当个社牛,即便他不是。“呐,约法三章,只要不随便用你的手抓我,你要我做什么都行?”
亚当忽然抬起了头,眼神里多了一些别的东西。木歌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理解错,暂且认为他是听懂了。“我头一回干这事,你不满意的事我不做ok?”
木歌抬起手,掌心对着亚当,试图让他明白自己不会跟他对着干。
亚当看了看一旁的温泉水池,又看看木歌,似乎在考虑这个新来的能不能信。木歌在他的审视之下度过了艰难的一分钟,最后见到亚当上前两步,走到了他跟前。
木歌的眼落到地上:亚当赤着脚,脚指甲比手指甲短一点,大概是他走路的时候会磨到的缘故。即便是没穿鞋子,足弓上依旧半点灰尘不沾,像个不出闺房的大小姐。
木歌皱着眉,手册里亚当的全身都是他的照顾范围,如果亚当不愿意动手,他还得替他剪指甲。这对一个理工男来说太残忍,木歌平时连自己都懒得打理,应聘上恋人之后,被要求除了亚当,连自己的形象也得照顾好。理由无他,财阀的小姐们明天要来看亚当,顺便见见他这个新来的。
木歌没有听说过亚当的恋人被贵族千金们辞退,不过她们却有能力降他的收入。
“…………”
地上的赤足忽然抬了起来,往木歌的位置缓缓移动。木歌只是大受震撼,依旧维持着脸上的不动声色。亚当是要踢他吗?要知道亚当穿的一身中式长袍,抬脚这个姿势是相当的不雅观。
亚当的腿抬到一半,脚趾就蹬到了木歌的腿上。木歌穿着淡蓝的牛仔裤,倒也没被他的指甲划到,只是无语地看着支在自己腿上的那只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