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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倦嘴角不动声色地抽了抽,艰难地吐出两个字,“好看。”
而裴听檐,则是快把小家伙给夸上了天。
“好看,当然好看,我们嘟嘟的眼光,怎么可能会差,这一定是店里最好看的衣服。”
小家伙被两个大人夸了,一双小手揣在一起,然后又迈着小短腿儿,一溜烟儿似的跑到裴听檐身后躲了起来。
他的脸颊红彤彤的,眼神也没有直视沈倦和裴听檐,好像是有些不好意思了,害羞地把自己藏起来。
沈倦看着小家伙灵动高兴的小模样,心中再一次升起人类幼崽可可爱爱的感慨。
他忍不住想,有时候善意的假话也是很有必要的。
毕竟小家伙年纪还小,在审美方面确实不宜太过苛责。
而且,小家伙能有独特的审美,这其实也挺好的,从来没有任何人或条文规定过审美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由于是一套睡衣,不好穿着睡衣在商场里四处溜达,沈倦留下了地址,让店员将这三套衣服直接送到浅月湾去。
走着走着,小家伙忽然一拍脑袋,懊恼地道:“我们把滚滚给忘记了,没有给滚滚买衣服。”
滚滚是个很讨人喜欢的猫咪,虽然它很懒,但架不住它是个可爱又讨喜的毛茸茸,光是在猫窝里蜷缩着,在沙发上瘫成一块猫饼……软乎乎地叫几声,就让人心都快化掉了。
裴听檐的和沈倦这两个大人都逃脱不了成为猫奴的命运,何况是本来就喜欢毛茸茸的小家伙呢,每天都要和滚滚在一起玩,甚至还要和滚滚一起睡觉,这么相处下来,一人一猫可不就越发亲近了。
在小家伙心里,滚滚不只是一只可可爱爱的猫咪,还是他的好朋友,好伙伴,也是家庭中的一员。
想起家里越来越有分量的滚滚,从小橘猫快变成大橘猫了,裴听檐嘴角微微扬起,笑着道:“就这么喜欢滚滚,买衣服都记着它?”
小家伙不假思索道:“喜欢啊。”
滚滚那么可爱,谁能不喜欢呢。
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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