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的皮手套要碰触熟肉时,任慈的脸色微变:“你,你手套碰过生肉的。”
他的手套上还有鹿血呢!这沾上生肉,她岂不是白白把肉做熟。
布莱恩转过头,触及到任慈想反对又不敢吱声的模样,动作停顿片刻。
而后他将厨刀搁置在案板上,摘下了右手的手套。
就像是硬生生揭开皮肤,黑色皮革褪下时,他右手的伤疤暴露出来。
这不是正常人应有的手。
布莱恩的右手,就像是被彻底切割又重新生长一样,自手腕到手背,留着一道清晰疤痕,不要说皮肤,连骨骼都好似缺了一块,呈现出细微的扭曲。
天生残疾吗?还是受过伤。
任慈的视线在布莱恩的伤疤处停留片刻,不敢继续看。
但轻微的残疾完全不影响他正常生活,布莱恩用摘下手套的那只手按住鹿肉,左手则重新持刀。
他熟练地将所有鹿肉切成了均匀大小的肉块。
“我尝尝!”
任慈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轻松地开口。
她主动走到布莱恩身畔,用餐刀插起一块肉送入口中。
“差强人意,”任慈满足地自我点评,“我其实不会做鹿肉的,但昨天你送来的肉烤得太老,我就在想也许鹿肉更适合做生一点。”
三分熟的鹿肉,汁水比昨夜的鹿肉更多,但肉质一点也不柴。
啤酒也起到了去腥作用,吃起来不那么酸涩了。
“布莱恩要不要尝尝看,”任慈做出期待的表情,她又插起一块鹿肉,“我可以碰你的……脸吗?”
说着,她昂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