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诡异的笑。
只见他的电脑上浮出一行字:是否已选到想让其穿越的读者?
作者毫不犹豫的点了“是”。
狗读者。
这就是辱骂作者还给刷负分的下场,嘿嘿嘿嘿嘿……
而在他按下选项的下一秒,百迩便觉得一阵麻木的感觉席卷了他的全身,让他好像得了羊癫疯一般浑身抽搐!
娘的!
百迩昏过去的最后一秒,看到他家喵主子无辜的卡姿兰大眼睛,还有它爪子底下一滴水都不剩的水杯。
真特么坑爹啊!
要是老子还能活,非把你带去阉了不可,让你天天惦记小母猫!
·
“醒了,百迩醒了!”
“哎呀我说他就是活该,谁让他去摘那个毛球果的,要跟白灵争,真是贪心。”
“是啊,要我说白灵就不该救他的,白灵就是太善良了……”
百迩昏昏沉沉的苏醒过来的时候,耳边都是叽叽喳喳的声音,比菜市场还热闹,让他本就昏沉的脑袋快要炸裂了。
唉,这些名字真是熟悉啊,蛮荒小说女主角的名字,不就是叫白灵吗?!
百迩心里咯噔一声,彻底苏醒了,睁开眼睛,果然周围一圈光秃秃黝黑的大腿,那些人顶着一头凌乱的头发看猴子一样盯着他!
不论男的女的,身上重点部位都是用一片片树叶遮住,好一点的就用动物的皮毛遮挡!
一阵风吹过,树叶晃了晃,百迩躺在地上居下望高……赶紧移开了眼睛。
辣眼睛啊啊啊啊!
人群中大家簇拥着走过来一个女人,一头头发还算柔顺,插着几根白色的鸟毛,身上穿了皮毛做的内衣跟皮裙,皮肤居然比其他人白了好几个度。
她用善良的目光看着百迩,谦虚的对众人说,“大家别这么说,赶走那些凶兽都是我应该做的,我们是一个部落的嘛,要互相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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