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时,遇到一个喜欢她的黑衣少年。
陆明珠花两天写完大纲,然后写开头。
写剧本时,她的速度就提升上来了,很快,她便完成一万余字的开头。
接着润色、誊抄,亲自寄出去。
陆明珠依旧比较看好发行量极大的《香江日报》,所以还是寄给他们,如果被退稿她再转投其他报社。
有过退稿、改稿的经历,信心略不足。
时代不同啊!
把大信封放进邮箱里时,陆明珠揉揉酸痛的手腕,没有立刻回家。
她下山去明珠小食铺吃美食,进门就想退出来,因为她又看到李青云带陆菲菲在吃鱼蛋面,穿着打扮倒是相配。
陆明珠悄悄地走进去,没让他们发现,并背着他们坐在李青云座位的后面。
李青云正向陆菲菲打听分家的事。
陆菲菲很郁闷,“是分家了,但是和我没关系。爸爸向来只喜欢明珠,不喜欢我,根本没有分任何家产给我。”
即便她违抗父母也要和李青云在一起,此时也觉得十分不忿。
陆明珠得到的太多了。
而她,只有结婚才能从陆父手里拿到一笔可能不低于姐姐们的嫁妆。
她这么跟李青云说,李青云大义凛然地道:“好男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时衣。菲菲,我们制衣厂已经卖出去不少衣服,我相信有朝一日我会让你拥有令别人羡慕的财富和地位。”
他双手握着陆菲菲的手,深情地说:“菲菲,我们结婚吧!”
说着,他拿出一个戒指盒。
紫红色,丝绒面,小巧玲珑,上面还压着“明珠金钻行”五个金色的标识。
轻轻推开,露出一枚钻戒。
白金戒托,作捧花式镶嵌。
看主石大小,约有1克拉左右,闪耀着属于钻石的火彩,十分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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