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没把钱当钱的潇洒感。
特别让人着迷。
“没带我送你的腕带?”钟夕瞄了一眼方景云的手。
“怎么?猜到我今天要送你什么礼物了?”
“刚刚没猜到,现在猜到了。”方景云举起手,“是手链嘛?”
钟总好喜欢送他手链哦。
钟夕打开礼物盒,展示自己精心挑选的礼物。
方景云看到后,情不自禁得屏住了呼吸。
这是一款羊脂玉手镯。
方景云的母亲很喜欢玉石,连带着方景云对玉石也是有些研究。
这款手镯,通体全白,质地又细又润,脂粉柔光油润,看着就给人一种感觉——我咬一口,这应该是软的。
这才是最正的羊脂玉。
手镯上保留了一点皮色,这天然一抹印记,就像大自然点在美人眉心的一颗痣,有着无可替代的美感。
七位数起。
“戴上试试。”钟夕示意他拿起来。
“这是我不带手套就能拿的吗?这也太贵重了,我不能收。”方景云承认他眼界还是浅了,这种艺术品不摆在收藏室里,就这么他随意送他了?!
“什么贵重不贵重的。”钟夕看他不敢碰,自己拿起来冲方景云道,“伸手。”
方景云犹豫着,不太敢伸手。
“听话。”钟夕握住他的手腕,“没什么物件儿比人还贵重。”
“这是我前两年在一个私人拍卖会上拍到的,一直放在库房里落灰,觉得你合适就给你了。”
“宝珠也怕蒙尘,你要是真觉得这手镯好,那就多戴一戴它。”
钟夕说话间,就把手镯给方景云套上去了。
方景云抬着手都不太敢动了。
“正好。”钟夕赏了赏,“果然很适合你。”
方景云小心得落下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