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总是会有偏好的, 即使是不挑食的人,也会有自己最爱或者说更爱的食物。
方景云跟她住在一起,特意花时间观察过她, 最后才得出了规律——钟夕对一般菜的咀嚼频率的相近的,不紧不慢, 不疾不徐,唯有她真正喜欢吃的菜,她会吃的比平时慢很多。
见微知著,窥一斑而知全豹,方景云那个时候才知道,他的妻主是个深沉的人,这个深沉并不是个贬义词,他不知道怎么形容,但不影响方景云花更多的时间去观察钟夕。
如果换个粗心的人跟钟夕在一起生活,可能很长时间都不会发现钟夕的这些小习惯。
幸好方景云不是。
幸好方景云爱她。
钟夕站在旁边听方景云哼着听不出曲调的歌,品着内心深处翻涌上来说不出的复杂情绪。
过了好一会,钟夕才轻声问。
“怎么发现的。”她以为她隐藏的很好。
“不告诉你。”方景云语调上扬,显得很高兴,他偏头看钟夕,“但我做的菜是正确的,对不对?”
钟夕动了动喉头,一个音节也发不出来。
“红烧排骨,才是那一桌上你最爱的吃的菜。”方景云不再问她,而是很笃定的说出这句陈述句。
“……”
“嗯。”
钟夕不知道她的眼神多有深意。
“你是正确的。”
“啊,救命,她们俩之间的气氛怎么突然变了。”
“我抓心挠肝的困惑,为什么,为什么钟总最爱的菜变成了红烧排骨啊,她不是写的回锅肉吗?”
“很明显,钟总是乱写的,但是为什么呢?就一个菜,有啥子好隐瞒的哦?”</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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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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