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钟准时响起。
最近降温了,钟遇宵换完衣服后又套了一件长风衣,他今天打了发胶,梳了背头。
据说这样看起来比较成熟。
他是从钟知礼身上得到的灵感,他哥的日常装束就是大背头,黑西装,在公司内部有个绰号——老魔头。
因为这样看起来太成熟,太稳重,太有年龄感,太不好惹。
老师和老总只有一字之差,可以借鉴一下。
从卧室里出来就闻到一股酒味,客厅里也乱七八糟的,鞋子皮带散落了一地。
钟遇宵往前走了几步,看到了趴在沙发里的郗时,大少爷衣衫不整,醉醺醺地昏睡着,许是清晨的阳光刺眼,抱枕被他抓过来盖在脑袋上。
郗时什么时候回来的?
钟遇宵毫无察觉。
钟遇宵也喝酒,但从来不会让自己喝醉,在他看来,让酒精控制思绪是一种很愚蠢的行为。
蠢人做蠢事。
但,傻人有傻福。
思及昨夜的“好心劝告”,钟遇宵拿来赠送的蚕丝被,盖在郗时身上。
关爱智障,人人有责,日行一善,从我做起。
郗时身上的花衬衫皱皱巴巴,领口大敞,露出了半个胸膛。
钟遇宵的目光凝住,盯着郗时的后颈。
那里的皮肤常年被头发和衣领遮掩,久不见天日,很白,像一块被藏起来的禁地。
钟遇宵突然生出一点隐秘的、发现宝藏的惊喜,他伸出手,在触碰到泛着深绿幽光的发丝时,突然反应过来。
不能碰。
现在是想碰一碰捏一捏,明天可能就想摸一摸,艹一艹了。
郗时不是他能随便玩的对象,要是他们属性不同,还可以上个床。
大少爷很具有性吸引力,就算不是他的菜,艹这样的男人也一定爽到爆,征服欲会得到极大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