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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行李出机场,晚春的天在淮河以北的京城不算暖,凌晨的风一吹,程诉拢紧了风衣外套,她有点怕冷。
随便拦了一辆路边的出租,她把刚收到的地址报给司机。
LOVE酒吧,程诉见到这名儿的第一感觉是——
俗。
取名的人好像不用心,像是随便指了一个单词,还偏偏还指了一个这样轻佻的词。
酒吧里能谈什么“爱”呢?
地方坐落在灏榆路——京城有名的富贵玩乐之地,程诉大学时就听说过这里,也有不少同学来这儿厮混过。
可真算起,程诉还是第一次来。
而且这会儿不巧,后半夜了,没见到平日一贯的喧嚣,倒有种热闹过后寂寥的宁静。
行李轮碾过瓷砖地面的声音不算太吵,却足够引起人的注意。
卡座内躺着个年轻男人,灯光昏暗,程诉还是认出了,这就是祁知礼。
在凌女士身边六七年了,程诉没少听到这位小少爷的名字。
今天终于见到真人,她觉得刚才感叹早了,这位小少爷,真人比照片更好看。
钟鸣鼎食之家养出来的骄纵公子,那幅艳绝的皮相自不必说,连喝醉了倒在椅座上的样子,都不显落魄,身上罩着一件灰色丝绸衬衫,衬出他矜贵气质。
“美女,我们打烊了,您到开业时间再来吧。”
坐祁知礼旁边的那个有点微醺的男人,程诉记得好像也是京城里某个名门的少爷,忙碌一天,她脑子转不动,这会儿想不起这位具体叫什么了。
京城这地方,地界儿不算大,里头的神仙各有各的来头。这种层面的家族有自己的圈子,那些爱玩的少爷千金,常年厮混在一块儿。
旁边几位,应该都是祁知礼交好的朋友,不然也不会陪他陪到这个时候。
桌上没喝完的威士忌,表明这场局刚结束不久。
“我不喝酒,我来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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