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骂他贪心。
他用俗气的金银去弥补少时捉襟见肘的窘迫。
讨厌过去,讨厌那个永远泛着下水道的恶臭味,不下雨也泥泞得把裤脚全数染脏的小巷。讨厌贫穷。
害怕,害怕那里。
害怕贫穷。
他见识少,眼皮子浅。脖子上挂着金链子,站在破落的嫖馆外,叼着被点燃的烟,在一片呛鼻的云雾中与老鸨夸夸其谈的胖男人是他眼界的上限。
那个平时对他冷嘲热讽,刻薄又轻贱的店老板在面对那个男人时,脸上会挂着谄媚的笑。点头哈腰、低叁下四,容忍着男人喷粪似的胡言乱语。
而且男人很胖,还带着小指粗的金项链。看着就衣食无忧。
那时的宫晞源最渴望这个。
他就是个没见识的俗人。十六年刀刃上行走的穷苦日子逼得他执拗地要用“华丽”的外在装扮,套住自己空虚贫瘠的内在。招摇过市的显摆只因他执着于与过去的自己彻底分割决裂。
没人能理解他。没人了解他的曾经,亦不会懂得他的现在。
宫晞源是个给豪门丢脸的私生子。不止因为他不合律法的身份,生来低等的性别,还有他下里巴人般恶俗的审美。
上流阶层视他为异类。嘲笑他的俗不可耐,如瘟疫般避之不及。
宫晞源内心深处渴望被这群出生就在罗马的名媛望族承认接纳。好像只要这样,他那不堪的过去就能从自己的人生中彻底抹去。
他可以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很好的人。
所以即使会被明嘲暗讽,将他打击得无地自容,他还是会强打起精神,期待着下一次聚会。
转折点发生在一个看似平常的舞会。
从那之后,他开始真心憧憬着宴会的来临。
憧憬着浪漫的邂逅和美丽的她。
那时徐葭刚结束工作后回国,被众人簇拥在中心。人们翻着白眼扇着手,年轻的面庞上尽是和少年意气格格不入的鄙夷与嗤笑。
“你看那人,宫家新捡来的私生子,穿的些什么啊,比暴发户还土,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终于翻身农奴把歌唱似的……”
“那么粗一条金链子,也不怕把自己脖子给压断了。”
“他怎么想的啊,就这样还敢出来参加宴会,宫家的脸都被他给丢尽了!”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穿,干脆把那几个品牌logo刻他脑门上得了!”
……
他们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恶意,反倒刻意放大了音量,故意叫那隔了这里不足十米远的男孩听见。
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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