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墨熄每天都给他好吃的。在顾茫眼里,羲和府就像一群狼的领地,墨熄很厉害,是头狼,他每天到外面去一圈,然后就有“俸禄”,俸禄能换吃的用的穿的,所以顾茫觉得墨熄是一只特别会狩猎的好狼,就是爱嗥了点儿。不过看在他那么能干的份上,顾茫决定不嫌弃他。狼群的分工明确,既然墨熄要去外头狩猎,让自己在领地里巡视、打扫、清洗,那也没什么不应该的。还有煮饭,煮饭这件事情虽然有点复杂,他花了十来天才努力记住了贴在那些瓶瓶罐罐上的字,但他很得意,因为现在他不但认识“糖”,和“盐”,甚至还会写“米”,“面”,“油”。他觉得自己非常了不起,而这也亏墨熄嗥嗥有方。至于“醋”和“酱”则太难了,他暂时不会,也没打算学,反正醋的味道那么重,他闻了就皱鼻子,这辈子也不会弄错。他每天和墨熄一起分吃猎物,渐渐地他就在心里把墨熄当做伙伴。每当墨熄朝他破口大骂的时候,他虽然嘴上不吭声,心里却有些着急,他觉得脾气暴躁的狼总是容易掉陷阱里,就算不掉陷阱里也容易气的掉很多毛,掉毛多了就容易生病,生了病就容易一命呜呼。他不想让墨熄一命呜呼,因为墨熄是他来重华之后唯一一个愿意和他分享猎物的人。他好几次都想安慰墨熄让他不要那么生气了,不过绕着墨熄走了两圈之后,他实在不知道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