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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七零] 第7节

人照常吃这顿肉。

心里也对林家人观感更好了。

像林父林母这样,因时而变该吃就吃该省就省,以后自己拿东西回来也轻松点,要不然每次都得找理由让煮吃的多累啊。

她这两天在家,上午和下午睡醒后都有抽时间写稿。

那天特意去供销社买了稿纸,钢笔和墨水原身有,是读书时候买的,她自认是个高中毕业的人,虽然平时不写东西,也把这些都带到林家来了。

因为研究过杂志社的内容风格,构思故事倒不难,周云梦反倒是被这手写稿给痛苦住。

以前写小说时,直接敲键盘码字多方便啊,速度快不说,随时可以修修改改。思路顺畅的时候,她可以时速三四千。

现在手写稿,周云梦速度慢了下来。

她也不纠结,第一遍就当草稿,写完不满意要改字就划掉重写。

等写好后,周云梦再把草稿重新誊写到新稿纸上去,看着这端正秀气的字迹还挺满意的。

读书时为了电子阅卷能得个印象分,她还专门练过字帖,写出来的字任谁都能看得清楚。

第一天上午下午各花了两个小时写了两篇一千多字的文章,准备投给青年故事。

第二天她开始写投给市里农村报和省周报的文稿,这种遣词造句要更费心。

以农村媳妇视角描写抢收时的大盛况,重点突出劳动人民期待丰收喜悦的精神面貌,以及拧成一股麻绳投身生产建设的毅力。

投给的省周报的文稿则在这篇基础上润色得更加高大上点,内容细节点一样,描述出来的语言大不相同,看着完全是两篇文章。

要不是因为这两家报纸更有说服力,以周云梦的懒性可能会推迟到后面再慢慢琢磨着写。

而不是现在卯着劲想赶在后天去县城前写出来,顺便拿去投稿。

要是真被征稿了,拿回来给林家人看就更有底气了,他们自然会顺着无限好的地方延伸去想,她以后再干些什么就能少费劲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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