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
【所以,后续这一连串的合作,想要和您进行一下长期的合作,当然,也是会有试验的,如果喧哗桑有想法,我可以给喧哗桑一些要求与资料,然后喧哗桑根据保密的要求与资料,进行第二部和第三部的一些“特别”的音乐制作。】
李少杰咂了咂嘴。
看来,确实是由于漫画的火爆,导致集英社非常想将动漫这一块运营出来。
实话实说,这种连续型,分了好几部的大型漫画,是有他的优势的。
营造IP!!
娱乐产业,IP为王!!
现在摆在李少杰面前的有两条路。
一条就是试图挤入分成大军。
不仅困难一些,工作量大,而且风险极高。
可一旦真的运营起来,受益无穷。
第二条就是卷一笔快钱就跑。
想了想,李少杰还是决定走第一条路。
管他扑街不扑街的。
现在又不缺钱。
能分成才是最好的。
而集英社的选择也很简单。
虽然《JOJO》故事各不同,但本质思想是一样的。
主角的风格各不相同,很考验音乐人的创作广度。
尽可能如果选择一个人为主的话,在音乐上也完全可以有另外的收入。
相辅相成,彼此间的利益有融合,但却相差不大。
这是最舒服的合作状态。
如果动漫火了,带来的利益,顺利的情况下,李少杰可以拿到百分之三。
而如果音乐火了,运营音乐这一块得到的后续利益,大头可就全是李少杰的了。
如果彼此都火了那就更好,合同上会详细标明其余“周边”的销售与“周边活动”的各式运营方式,彼此之间不同的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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