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
林泫雨和梁钒朗认识,是在她初中的时候。那时候,她身边那个通常其他人称呼为“爸爸”的男人林森然,已经抛下她远走五年了,而通常其他人称呼为“mama”的李萩雨,在她小学二年级时就已经跟别的男人私奔了。从小学三年级到初三,林泫雨一直一个人过,她住在林森然给她留下的那栋房子里,用他留下的二十万块钱生活。那时候,是北京的2008年。二十万块钱并不够一个小孩子从四年级活到长大。于是林泫雨只能不断地打工赚钱。她做过报亭的卖报员,也替小区邻居家里照看过小猫小狗,还在楼下的面包店里兼职当过店员。她不断地赚钱,只为了能够活下去,实现她的梦想——成为一名编剧。九岁那年有一天,她家里的电视坏了,怎么拍打都显示不出画面。林泫雨不懂得如何修电视,就想下楼找人帮忙,正好碰见一个回收旧电视的大叔。那人骑着灰色老旧自行车,车上挂着的一串刀串和链子,每骑一步,那串刀子便会随之发出“哗啦啦”的响声。他戴一顶破帽子,指甲的缝隙也里能看到污泥,脸上沟壑纵横,皮肤黝黑,眼角浑黄,不过面相慈善无害。那人用外地口音告诉林泫雨,不用着急,给他十万块钱,他就把旧电视拿走,给她一台新的。那时候林泫雨只有八九岁。这个年龄的孩子并不知道一台电视机具体能卖多少钱,于是她就照着他说的做了,就这样,她被骗走了十万块钱。林泫雨把十万块钱和旧电视给了他,那个大叔说回家去搬新电视,从此再也没有回来。后来,再也没钱花的林泫雨只能去找各种各样的工作。小区楼下报亭的老板看她可怜,就让她在那里打工帮忙看店。那个时候林泫雨就带着一本罗伯特·麦基的《故事》,一个笔记本,坐在报亭里一边看店,一边看书记笔记。虽然对于书本上的那些创作理论似懂非懂,但她看得很认真。报亭老板觉得好奇:“你一个小孩子抄这种书干嘛?”只有十岁的林泫雨抬起清秀精致的脸庞,冲他笑:“我将来想当编剧。”老板觉得好玩儿:“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