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不下来一天到晚搞学习。不过碍于见识和家教,她出格的一个没做过,全是小打小闹,偶尔被班主任请去办公室喝茶而已。挨骂多了,某种程度上她脸皮也厚了不少。她喜欢出去倒垃圾偶遇李长宇,李长宇狐狸似的眼睛一眯,笑着和她打招呼。也喜欢偷偷跑到高中部,和一帮小花痴躲墙角偷看。这些似有若无的爱慕,也给予了李长宇一些的自信,他知道自己受欢迎,也很会利用这些躲懒或者谋一些蝇头小利。一个学期过去,林栀梅甘之如饴,李长宇不戳破,都维持表面的和平。一开始只是一起吃饭聊天随便逛逛而已。什么时候牵起手,李长宇自己都忘了。林栀梅说要上街买新的文具,书包,还有新鞋,她扭扭捏捏问李长宇周末有时间吗。李长宇见她脸又变成西红柿,就捏了一把,烫烫的,嫩嫩的,很软。说真的,那段时间林栀梅算是被拿捏住了。她的言行举止,一动一静都被李长宇影响,她自以为隐藏的很好,可是每次一抬头看李长宇,那副乐得傻笑的样子就把心思暴露无遗了。“走呗。”说着,李长宇就很自然牵起林栀梅的手。林栀梅低头跟着,手心的温度guntang,她胸口扑腾扑腾,心脏下油锅一样滋啦翻搅挣扎,让她被暖流裹挟,情不自禁痴笑。她第一次觉得李长宇不一样了。他们都在长大。但是李长宇长的更快,更高大,更明显,她只能在后面努力伸脖子抬头,看他背影。李长宇长的很高,比她高两个头;腿也很长,跨都要和她胸齐平了;他的手也很大,手指很长,一只手就能把篮球抓的很稳;背也变得宽阔厚实一些,以前背着她的,载着她的,似乎没有这样坚实;头脑也聪明的不行,灵活,转的快,算数学物理题那是得心应手,不像林栀梅,对数学脑袋糊水泥一样,真的不开窍。那就走呗。一起走,一起长大,一起逛街,吃吃喝喝。买完了东西,李长宇也帮她提了一点,过天桥时,上面有个瞎眼赤膊老乞丐,他脸被烧的面目全非,没鼻子没眼,每次下街总能看见他拿个不锈钢碗跪在一边。林栀梅小时候特别怕他的脸,不敢靠近,现在她反而上前几步,把刚找的零钱放到碗里。不多,就两三块,但也是学生的心意。李长宇站在一边皱眉,看看乞丐,又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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