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看到陆明河转过身,打开了那个编号为0515的抽屉。
陈初诚的房间。
抽屉内部的绝大多数空间应该是没有被利用起来的,打开时发出的声音空空荡荡。
受限于阴影和距离,洛茨无法看清抽屉里究竟放的是什么,他只听到了几声脆响,接着,陆明河取了一张纸出来。
那是一张大概只有人巴掌那么大的纸,可以很轻松地透出光线,上面似乎写着字,密密麻麻,很难分辨。
洛茨眯起眼睛,心里有了些思索。
看着陆明河将纸放在柜台下面,洛茨开口问道:“他要走了吗?”
“谁?”
“陈初诚。”
“他后天退房。”
洛茨回忆:“可是管家说他还会在这儿住一星期。”
陆明河看了他一眼:“情况有变,他很着急。”
这是个回答,尽管没有派上什么用场,但至少洛茨可以在今天晚上结束之前去0515拜访一下。
“……你想过什么时候离开吗?”
“什么?”
“就是,你想过到什么时候才能离开吗?”洛茨犹豫着说,“我昨天晚上和38号的那个姐姐聊了一会儿,她签的合同上也是按时间算的,只有你的不太一样。”
陆明河停下动作,转而凝视着他:“你似乎并不惊讶。”
洛茨反问:“惊讶什么?”
“一切,”陆明河示意洛茨看向四周,“正常旅馆不是这样的。”
正常旅馆不会有一个嵌满抽屉还上着锁的柜子,正常旅馆不会硬性规定旅客必须在晚上8:37之前回来,正常旅馆的员工也不会签一个只有在达成什么什么要求之后才能退休的狗屁合同。
这里的一切都太不对劲了,毫无掩饰的,赤裸裸的。
更有意思的是似乎除了洛茨以外的其他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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