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便遭到了淮盐背后利益集团的打压,导致川盐只能在附近贫困省份买卖,盐税平均1.2两上下,湖北之前因为不是产盐省份更是只有0.27两,税赋可谓低廉,故而产量虽高,但是收入却没有相应地水涨船高。
除此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盐商联手打压川鄂之盐。
郑万瞻叹息一口,“川鄂盐务乃开百年旧制之先河,传出经略使欲革新盐务的说法后,各方势力争相联手打压我川鄂之盐务,四川我且不提,但只说湖北盐务吧。经略使可能不知道,国家税赋容易计算,历年都有积档,但规费、报效等,并非中央和地方政府地收入,而是流入私囊,准确数字难于计算。雍正年间曾加以整顿,将查出的规费收归国有,总数约和正税相等。以后历朝都有整顿,但都不能禁止各级官吏在此之外索取。很显然,规费虽然最后都通过增加盐价地形式转嫁到民众头上,但不能、也无法将其计算在盐税收入内。根据姚莹对淮南四岸的估计,规费与正杂各盐课的比例约为1:3。至于报效,起源于乾隆中期,以后每逢大宗军需、庆典、工程,淮商捐款动辄数百万两,长芦、山东、两浙亦数十万两,几成惯例,每年均以一定数目随盐课带征。报效与规费有相似之处,它并非法律规定的国家或地方税项。其在盐商方面实系一种贿赂性质,而在朝廷方面则为勒索,虽无加税之名,却有加税之实。”郑万瞻最后总结道,“我国食盐税率平均约为每百斤18两,合银元27元,为平均计算的制盐成本五倍还要多。而同期西欧各国的盐税较低,折合我国货币,约每百斤1.2元至1.3元,*则为1.48元。因此,我国平均盐税比外国要高出两三倍左右。如此算来庞大的利税之中夹杂的利益高达数千万两,系数都被各大盐商跟早年盐务官员贪墨,咱们川鄂盐税平均低于全国,也就是说即便是我们产量在两淮之上,每年所含之灰色利益要少两千余万。没有这笔利益吸引,各地盐商纷纷联手抵制咱们的食盐销售,别看联合盐业现在一年能够赚取七八百万,实际上,这个利益也不过是占去了被军政府抛弃了的灰色利益的不足三分之一罢了!”
“灰色收入是吏治败坏的源头,这块利益不要也罢!”李汉皱眉道了一句,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一般,猛地转过身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郑万瞻,“郑处长,你在经办盐税期间,可曾收受贿赂、勒索盐商?”
这是很难回答的问题,众人的眼睛一下子盯着郑万瞻。李东来似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11页